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营造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按照大通湖区区食安委工作部署,2月15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金辉,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会同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志强、总工程师廖小红到大通湖区润家超市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风险动态管理的督导检查工作。
曹金辉一行现场检查超市食品安全情况,督促超市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配备食品安全员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在督导超市食品安全工作时,曹金辉强调,要抓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强化对食品安全的应急处置,也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和培训,向超市工作人员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食品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安全是食物消费的最低要求。通过开展本次食品安全风险动态管理督导检查工作,加强了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下一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监督工作,用实际行动将“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不断规范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