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第十五期政治业务学习,全院干警、书记员参加学习。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龚莉传达了省市法治建设202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2023年度迎接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地考核“六个一”行动》《湖南省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编制指南》;检察业务部主任李根领学了《2023年度湖南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考评办法(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本次培训,旨在教育引导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加强司法监督,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推动在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等方面持续发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大通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实际,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干警队伍政治素养、综合素能、业务能力全面提升,将教育培训贯穿到素质提升全过程,为大通湖检察工作充分全面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