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务公开 > 检察要闻

民法典宣传月|“典”亮企业法治路——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26-05-29 17:33 作者:王欣 来源:大通湖检察院 浏览次数:

  

  “员工试用期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如何防范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这些企业经营中常遇到的“头疼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都能给出解答。

  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29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与区内各单位到大通湖产业园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围绕合同订立与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劳动用工等高频法律问题,结合具体案事例深入浅出开展法律知识讲解,并发放民法典宣传册,面对面答疑解惑,助力企业经营者和企业员工提升法治思维、掌握法律知识、提前化解法律风险。

  民法典不仅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民法典走进生产一线、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许江南

  二审:夏新春

  三审:陈卫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